还是讨论略有身家而无医疗保险住院的例子。
第一,按照昏少尉的解释,无保险住院,如果有能力(比如有存款,退休金账号不算)病人还是需要首先个人/家庭财产支付,但不会出现卖房卖车付住院费的状况(请昏少尉指正),然后才能向政府申请。请问理解是否准确?
第二、如果某人有固定工作收入,医院要求病人按揭住院费用?以后每月工资收入(假设付清其他账单和生活费以后还有节余)偿还?
第三、这个政府买单是不是事(住院)前还是事后行为?感觉你举的美国同事为探亲老人申请政府保险属于“买(政府资助)医疗保险”,和王医生提及没有医疗保险而不被打病困扰不是一回事。我曾在某论坛见到过有人发贴求助如何处理老人探亲时如医疗保险住院时用假名假地址悄悄出院后即买机票回国。
其实,我关注的是这没有医疗保险的3500万美国人中,有多少人曾住院后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而由政府买单的?如果这3500万人全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生病住院的风险很低,当然可以省钱而不买保险。但是如果他们住院,其费用仍然需要先以自己的财产倾力支付,这不能算作“大病没有给病人的经济带来负担”。
再次感谢blackbox的解答。